一是加大资金统筹整合。2017年,全市计划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53亿元,其中,争取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8亿元,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21亿元,县级财政投入6.24亿元。此外,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68.53亿元。
二是引导强化金融支持。继续实施精准扶贫贷款奖补政策,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财政按当年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发放贷款总额的1%给予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用贷款,财政给予原则上不超过5%的贴息;同时,通过以奖代补、风险补助和担保业务费补助等方式,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三是稳健运行“三项基金”。在2016年设立教育、卫生、产业扶贫“三项基金”近4.7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市级建立“三项扶持基金”补充机制,鼓励各地建立相应补充机制,确保“三项基金”稳定持续运行,引导贫困户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拓宽助农增收渠道。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试点,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范围,确保今年完成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实施主体40个以上;安排专项资金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购买劳务服务,提供乡村环卫工人、公益设施维护人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益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