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财政厅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稽查程序和拓展稽查深度上下功夫,先后制定了《云南省省级举报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云南省省级政府非税收入稽查审理制度》,为规范化稽查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年对6个省级部门和4个重点非税收入项目所涉及的17个部门开展非税收入专项稽查,共查出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93亿元,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2017年,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早谋划、早落实,切实强化非税收入稽查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和质量。
一是提前谋划,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稽查深度和广度。结合非税收入征收核算中心职能职责,提前谋划2017年非税收入稽查工作,确保按进度实现非税收入稽查三个“100%”,即100%覆盖省级重点部门,100%覆盖全省重点项目,100%建立以查分户建档,真正达到“以查促宣、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建”的目的。
二是突出重点,提高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权威性。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逐步规范”的原则,通过数据分析和查前调研,有针对性地选择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收部门和非税收入项目开展稽查,力争2017年省本级稽查比例达到非税收入预算总额的10%,切实提高被稽查单位对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夯实基础,不断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稽查制度和机制。在严格执行非税收入举报奖励、计划管理、审理、稽查经费考核制度基础上,继续完善稽查取证、信息交换、政府督促整改等制度,提高非税收入稽查和整改的精准性。
四是规范程序,实现建立多层面、全过程监督。分析研究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将非税收入稽查锁定到征收管理、资金管理和票据管理三个层面,增强稽查程序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把监督落实到非税收入征收每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