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和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了《湖南省2017年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17年,湖南将在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为60万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费用将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
该方案的制定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免费产前筛查制度,提高孕产妇产前筛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方案明确,凡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湖南地区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湖南地区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者均可免费享受一次产前筛查服务。服务对象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的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服务。值得注意的是,该服务机构应当是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并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据介绍,产前筛查经费结算标准为140元/人,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分担,并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财政将根据各地产前筛查任务数和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报送的进度报表,按标准、季度足额安排筛查经费,并切实加强经费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