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正、公平的重要一环,是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和廉洁高效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从整合自治区及各级财政部门现有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入手,促规范、促效率。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全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要求,财政厅启动了全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统筹建设,做好全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审核和入库管理。同时,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依法做好评审专家选聘、抽取、解聘工作,把好评审专家入口关、使用关、退出关。
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评审专家专业和专长申报评审专业,填报目前在库在用的评审专家基础数据材料,统一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二、做好评审专家档案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将《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证明材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建档、管理和保存。
三、做好与属地评审专家的沟通协调工作。财政厅将对各级报送的评审专家基础数据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纳入全区政府采购评审库管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选聘,各级财政部门对不予选聘的要协助做好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