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综治组织牵头、电信建设维护、公安管理使用、财政分级投入”原则,2008年,吉安县在全市率先启动“天网”工程建设。现已初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覆盖面广、实战性强”的视频监控防范网,在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突发事件、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天网”工程
“天网”工程建设分四期有序进行,前三期已累计投入资金1132.44万元,一期于2008年正式启动,主要包括平安乡镇、平安城市和治安卡口建设三部分,初步建成总监控中心1个、分中心4个、县城监控点50个、乡镇监控点90个的“天网”雏形;二期于2011年9月启动,主要包括新增城区及工业园区50个高清监控点,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社会面监控资源进行完善、改建,按“乡6个、镇10个”监控点的要求对乡镇进行增补建设,确保县城监控点达124个、乡镇监控点128个,社会资源接入单位25个、接入监控点68个;三期于2014年6月启动,主要包括新增城区54个高清监控点。
“天网”四期县综治委联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城管局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之中,主要包括在县城新建76个视频监控点、2个治安卡口,对原有“天网”工程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预计还需投入资金483.48万元。
二、“天网”工程
“天网”工程建设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2017年2月,共为办案单位调阅视频监控系统4800余次,调取治安卡口系统资料3900余次,提供有价值线索1800余次,利用“天网”工程发挥作用破获各类案件549起,其中抢劫案18起、抢夺案件37起、诈骗案54起、盗窃案件236起,故意伤害案件21起、交通肇事案件152起、其他案件31起,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74人;为社会单位和群众提供服务两百余次,起到了打击、震慑犯罪分子、服务人民群众的良好效果。
典型案例如2010年6月13日,杨某在城关市场附近被两名骑女式摩托车的男子实施飞车抢夺,就是通过调取“天网”监控资料,在凤凰假日宾馆门口发现涉案车辆,在宾馆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连带破获系列抢夺案5起。2014年万福镇3.24盗窃耕牛案,2014年7.11特大盗窃保险柜案,高速服务区盗窃车内财物案,2015年系列以“丢钱、捡钱、分钱”形式盗窃街面行人财物案,2016年初高速公路服务区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刘襄发系列盗窃案,“草帽侠”盗窃案等,均是通过调取“天网”监控资料,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天网”工程存在的问题
(一)
1、治安卡口太少。目前,我县仅在进出县城的四个出入口安装了监控卡口,在一些县际交界处、重要交通要道以及城区一些重要道路尚未安装。
2、监控点分布不够。按照省“天网”工程建设的要求,城区每200米范围必须要有一个监控点,实现“天网”视频监控全覆盖,县城城区在“天网”工程四期完成后,连同智慧城市的监控共有监控点250个,尚不能满足对重要路口、社会面公共场所的重要部位做到全方位监控的要求
3、监控中心建设不足。主要是乡镇监控中心观看范围窄,只能调阅本辖区视频监控资料,要调阅其他辖区资料,只能到其他乡镇或县监控中心,影响破案效率。
(二)
由于接入“天网”必须要各单位投资建设并支付接入费,很多单位认为,自建的监控系统同样能起到加强自身治安防范作用,而接入“天网”后,却要自身支付数额不小的改造费、接入费,因此缺乏积极性,在推动起来阻力较大。
(三)
有的监控探头尚为标清摄像头,图像分辨率低、清晰度不够,夜间效果更差,虽然加装了辅助光源,但仍然满足不了破案需求。社会资源接入方面,各单位自行建设的视频监控标准不一、参差不齐,图像效果较“天网”监控要求差距较大,在发挥作用方面,受到较大限制。
(四)
一是故障解决周期长,受维修力量不足的影响,往往是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达不到维保要求。二是外部环境对“天网”运行影响较大。如道路改造、城市建设施工可能造成光纤、电缆线路的中断,监控设备拆除等。供电不稳定也是影响监控点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监控点大都设置在道路旁,用电只能是采用公变或单位、个人接入,存在时常停电、断电等影响,造成监控探头不能工作,有少数监控点因长期断电导致没有图像。
(吉安县财政局 黄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