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物价问题。自治区财政厅主动作为,采取财政补贴、物资储备等多种方式稳控物价。
一、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直接稳控物价。一是积极落实“惠农利民”蔬菜运输补贴政策。为降低流通环节费用,通过蔬菜直供和运费补贴的方式,稳控价格的同时让农民增收、市民受益。2012-2016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2.1亿元,调动吐鲁番、昌吉两地向全区蔬菜集散地乌鲁木齐供应蔬菜。蔬菜运输补贴政策一方面解决了农民的卖菜难问题,调动了种菜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降低成本增加供应,抑制了菜价上涨。促进了蔬菜产地和销售市场的有效衔接,建立了稳定蔬菜生产和价格的长效机制。二是实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为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从2011年7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了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当自治区各地CPI涨幅超过3.8%时,启动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等发放价格补贴。每超过1个百分点(不足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算),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2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增加8元。三是支持牛羊肉生产。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61亿元,安排用于牛羊肉生产,通过鼓励生产、引导各地优先发展牛羊养殖,增加牛羊肉供应。一方面,安排中央现代农业专项资金3.17亿元,用于全区各地肉牛肉羊生产贷款贴息、良种引进和新增自繁自育母畜补助等。另一方面,争取中央财政安排1.36亿元专项资金,奖励全区31个牛羊肉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拨付各受奖励县市后,重点用于牛羊圈舍改造、良种引进、养殖贷款贴息等支出。专项资金有效从源头上解决了牛羊肉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
二、通过政府储备物资间接稳定物价。一是粮食、食用油储备。目前,自治区已建立自治区地方储备粮油117万吨,其中:储备小麦115万吨,储备油2万吨。自治区现有粮油储备库存充裕,储备库点布局较为合理,如遇粮油价格大幅上涨,能够迅速投放市场,起到平抑物价作用。二是农资储备。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实际安排1500万元用于区级18万吨磷肥化肥储备补贴(贴息),安排237万元用于500吨农药储备费用补贴。发挥了农资储备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的作用。
三、下一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稳控物价相关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储备物资“调节池”的作用,通过供应调控市场。二是继续认真落实执行好自治区制定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当物价涨幅符合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时,及时拨付城乡困难群体的补贴资金。三是充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保障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