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蓬溪县扶贫攻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2月9日至17日,由蓬溪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2016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财政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财监局局长、县农发办主任任副组长的2016年度扶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牵头组组织财政、监察、审计、众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协作推进,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相关乡镇对2016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和异地扶贫搬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查找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蓬溪县2016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表》和《蓬溪县扶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台账》,撰写自查报告,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是进行重点督查。2月14日至17日,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各相关乡镇、村是否按要求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是否有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拨付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情况;村级是否建成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和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镇村报账资料不齐全、分类不清晰、案卷不整洁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