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库款运行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促进稳增长、保民生各项政策更好更快的落实,泉州市财政在总结各县市区国库管理差异的基础上,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安全工作要求,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泉州市财政库款管理工作措施,从“增效益”和“防风险”两方面加强和规范库款管理。主要包括:
一是规范库款保障范围。对目前库款支付范围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资金支出范围拨付库款,禁止从库款中垫付非财政保障的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管理,严禁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编细编实年度预算,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特别是专项资金下达进度,确保专项资金在6月底前下达70%,9月底前下达90%,11月底前全部下达。强化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持续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收回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四是加强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规范置换债券库款垫付行为,对于纳入置换债券发行额度的到期债务,在库款余额超过一个半月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允许在债券发行之前从库款中垫付。加快债券置换进度,防止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发挥置换债券的资金效益。
五是加强财政借垫款项管理。继续加大对历年财政借垫付款清收力度,加强财政对外借款日常管理,规范财政对外借款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新增对外借款。
六是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账务核算,强化财政内部之间、财政与外部之间的对账工作,注重财政决算审核工作,减少决算数据差错,进一步提高财政决算编审质量和权威性。
七是完善库款管理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强化资金拨付审核和印鉴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八是防范库款支付风险隐患。强化库款余额监控,实时掌握库款余额和库款保障水平。强化库款调度管理,市财政对库款保障水平过高的县(市、区)缓调或停止调度资金,对库款保障水平过低的县(市、区)进行预警,防范潜在支付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