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不断完善评审机制,做好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工作,切实把好财政评审关,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施评审资料预审制度。“美丽乡村”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所在村委会,经办人往往不熟悉评审流程及送审资料要求。为避免评审过程中因需反复补齐资料而延误评审时间,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除了提供送审指南小册子外,还实施评审资料预审制度,收到送审资料后立即组织评审工程师进行初步全面综合性审查,如发现资料不齐采取一次性告知,从而大大减少了因补充资料而浪费的时间。
(二)将“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绿色”通道,专人跟进项目评审进度。收到项目评审资料后,安排专人全程跟进,从收件、评审、三方对数至完成等各环节作详细书面记录,并在坚持保质保量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增加评审人员、压缩评审时限等措施加快评审进度,提高评审效率。
(三)加强与区委农村办、区招标办、项目实施村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评审前提前了解项目总体情况,根据实施部门的计划安排制定评审计划。评审过程如遇问题,及时通过发函、专题会议、电话等方式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快速有效解决问题症结,推进评审顺利实施。
(四)加强“事后”管理,提高评审质效。区评审中心对项目形成初审意见后,即送审单位征求意见,确保评审客观性。同时,要求送审单位及时反馈意见,避免因反馈不及时而耽误评审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