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实行“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资金筹集和管理机制,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资金,同时将省市单位帮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企业赞助资金等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并撬动金融资本投入扶贫开发,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二是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把资金使用和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切实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让扶贫对象更多更公开地分享发展成果。
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属扶贫项目的,在不超过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可适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移民搬迁、务工交通补贴、“雨露计划”补贴、贷款贴息、产业化奖补等补贴至个人的资金则通过“一卡通”发放;对经过公共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中标单位;对由村理事会组织实施的小型项目,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到乡镇财政所账户。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检查机制,县财政、审计、监察及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落实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通过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实行定期总结和量化评估制度,并建立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以保证整合涉农扶贫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