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从源头上规范公务经费使用管理,全市“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2016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30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28%,其中:市本级下降32%。
一是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做到经费标准“一把尺子”量。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强化公务支出制度建设,规范各类公务支出行为,修订和完善了国内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外事工作管理、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等各类公务支出管理制度15个,公开招标确定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统一招标采购公务用车保险。
二是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实行经费支出“一个盘子”统。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行政成本等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的原则,将“三公经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强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或在其它科目中列支;推行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实行“三公经费”支出定期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三是强化支付环节动态监督,做到经费拨付“一个口子”出。撤销市直预算单位账户310个,清理财政专户51个,实现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国库支付全覆盖、监管全方位目标;实行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规避预算资金大量滞留于预算单位形成的违规开支风险;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市直单位累计办理公务卡4587张,确保公务报销“雁过留痕”;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对支付环节全程痕迹管理,构建“全天候、全流程”的智能化支付监控网络预警。
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制度要求“一个标准”严。2016年对市直单位预算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开展全市差旅费执行情况、车改补贴发放情况、“滥发津贴补贴”及“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公款吃喝等问题明查暗访;配合市委办公厅开展全市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财务大检查等,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