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加法,加大经费投入。加大经费投入,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改革,支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的设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供销物流体系建设和供销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
二是做好减法,搞好财政服务工作。通过降低门坎、简化手续、减轻成本等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降低投融资准入门坎,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去除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探索通过财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基层社、社会资本等多渠道出资方式,开展农村小微贷款服务。探索设立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为农服务基金。支持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服务等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在政府采购方面简化程序,减少审核环节,尽可能提供符合项目特点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三是做好乘法,扶持供销产业扩张。整合资金政策资源,发挥财政资金的倍增作用,支持对承担化肥、农药、棉花等国家和地方储备任务的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进行支持,确保农资市场稳定。整合服务业发展资金、科技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支持供销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农资仓储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经营网点等项目改造和建设。支持新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要求的项目建设。整合内贸流通发展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中央省异地扶贫搬迁资金等,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等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异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四是做好除法,去除改革风险。切实加强资金和资产的管理监督,积极配合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的管理办法,严格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资金使用公开,加强项目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确保社有资产安全,以实现“稳增长、推改革、促发展、防风险”的目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监管,开展专项资金的中期检查和绩效评价,以确保政策落实、资金规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加强社有资产及社有资产收益监管,防止社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