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6年对民航发展基金预算管理作出调整,出台了《财政部 民航局关于民航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管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初审并出具意见后,向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
为缓解云南机场集团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压力,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十三五”期间“民航网”建设要求,云南省财政厅主动转变工作思路,积极督促云南机场集团及时申报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投资补助项目预算。经初审,云南机场集团申请的腾冲机场二期扩建、文山机场跑道南端道面修复工程等29个项目,符合文件规定的民航发展基金支出范围,共涉及民航发展基金投资补助资金13.33亿元,其中,民航局集中安排补助资金4.75亿元,地方自主安排项目补助资金8.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