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威海市在原有“政银保”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面提标,通过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范围、加大支持力度,放大保险增信对扩大信贷投放的促进作用,更广泛地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政银保”模式获得贷款支持,切实解决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一是贷款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贷款支持范围由小型微型企业扩大到中小微型企业,包括符合条件的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以及城乡创业者。
二是单户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由原有的不超过3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可以分次贷款,累计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是贷款期限利率及保险费率进一步放宽。按照政策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放宽对原有“政银保”保险费率、期限及贷款利率限定,由各市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其中,保险费率由原有不超过3%提高到6%,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贷款利率最高上浮比例由30%提高到50%。
四是进一步放开合作金融机构限制。取消“政银保”业务准入门槛,按照自主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凡是有意愿、有能力开展“政银保”业务的金融、保险机构,均可开展业务,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
五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在保费补贴方面,按照固定费率基数3%计算保费,财政部门按50%给予补贴;在超赔风险补偿方面,对单户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贷款,保险公司赔偿总额超过该部分年度保费收入150%的部分,由财政承担50%;对于单笔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贷款以及单户多次贷款累计超过300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保险公司赔偿总额超过该部分年度保费收入150%的部分,由财政承担20%;在本金损失补偿方面,对银行发放的符合“政银保”政策范围的贷款,贷款逾期认定为不良且保险公司已承担坏账损失的50%后,省级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将对本金损失给予30%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