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有关要求,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11月对全省857个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稽察。稽察时发现存在项目未开工建设,部分市县(区)投资完成率低、配套资金到位率低,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中违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擅自调整变更等问题。
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对以上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了全省通报,并要求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好项目实施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问题项目整改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于今年下半年对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对仍未整改到位的项目情况报告省政府,以省政府名义下发通报并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