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财政局着眼于全市经济发展大环境,把对经济发展和循环过程中的引导和调节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促进全市经济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是加大财源建设,反哺实体经济。加快产业政策兑现。2016年,统筹安排资金8.38亿元,重点支持我市工业倍增计划、服务业、文旅产业和港口经济等发展,惠及企业1600户。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1+7”金融政策,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机制,支持国有担保公司做大做强。运用政策贷、“政采贷”、还贷周转金、创业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优化发展环境。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免征、取消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少涉企收费0.45亿元。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免税款36.21亿元。
三是调动社会资本,提高资金绩效。加快PPP项目推广实施,开展财政承受能力、物有所值论证,选优PPP项目。我市郑蒲港铁路、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2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对40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项目资金总额13.89亿元,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相挂钩,节约财政资金0.37亿元。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维护政府信用。加强债务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地方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债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