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初,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共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吉林市财政局统筹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一、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吉林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工作,积极收集相关信息,学习相关文件,做好贯彻实施的基础准备,并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开展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吉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确定“部署动员、摸底调查、审核报送、监督检查”四个阶段,明确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任务。
二、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协调安排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吉林市财政局成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相关工作事项,组织全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实施工作,督促检查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及总结上报各类报表。
三、做好组织动员,夯实实施基础
通过网络平台及发放纸质文件等多种方式,通知各相关部门做好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做到不漏一家单位,不留一个死角。并强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细致,逐项逐条落实到位,在高度重视材料质量的基础上,确保上报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