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账目管理混乱、专款不能专用、刮起专项资金回扣风、乡镇财政对专项资金监督不力等问题,瑞金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加强宣传,强化认识。乡镇财政部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促进财政勤廉政建设。乡镇财政干部以有关财经法规作后盾,强化法制观念,维护国家利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挺直腰杆,切实履行一个经济卫士的职责。同时乡镇财政部门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高度,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财会人员的宣传,提高他们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强化乡镇财政监督职能,提高乡镇财政监督地位。乡镇财政所收归市财政部门直接领导、管理,改变乡镇财政监督的附属地位,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身份和权限,从而有效解决长期存在乡镇财政干部“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的问题,使之可以大胆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专款专用”,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同时,提高乡镇财政监督人员素质,实现以较好的业务能力服人、以廉洁清正震慑人、以强烈的事业心干好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处理问题,保证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落实好,财政监督职能发挥好。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制约机制。用制度管事、管人,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使制度渗透于整个专项资金运行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如对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实行市专户管理、乡镇财政集中发放的办法,并对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原则、范围、程序、责任等作明确规定。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由市设立资金专户。市财政按规定,根据逐级评议、公示、审核、批准的到户方案,将专项资金直接存入享受农户的存折(单)中,乡镇财政到村定时定点或在征收大厅将存折(单)发放到农户手中,农户凭居民身份证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
乡镇财政参与预算审核,把住预算关。在工程预算前和施工中,财政干部多跑市场,调查主要材料价格,根据调查情况,决定主要材料预(决)算指导价格,参与工程标底测算,了解工程总预算及各单位工程预算,初步掌握单项工程造价;严格审查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资格,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制度,防范招标不规范,甚至串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公平、合理。提前介入工程建设,了解工程流程,深入施工现场,参与隐蔽工程、重大工程量变动等联合签证工作,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工程决算审查打下坚实基础。
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查而不绝”。乡镇财政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专项资金检查的项目、内容等。在检查工作中,认真细致查看账目、报表、记帐凭证、原始凭证等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核对相关数据,看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查清每一笔款项的“来龙去脉”,有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涉及到有关问题,需要延伸的,进行延伸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写出《检查报告》,并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对被查出的问题,依据财经法规分别给违法、违纪及违规作出准确的定性。根据其事实、性质、情节轻重程度,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理决定。对在规定期限内无动于衷、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