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财政厅大力改革创新,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中心,重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四三二”(四个环节、三大体系、两项要件)建设,扎实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果、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2011-2013年和2015年,广东省财政厅均获得财政部绩效管理工作考评一等奖。
一、把握四个环节,推动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
着力抓好预算绩效管理中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四个重点环节,构建“事前绩效审核、事中绩效督查、事后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一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订印发《广东省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规程》,明确所有纳入省级项目库管理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列入绩效目标申报范围,绩效目标的审核情况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前置条件,并将核准的绩效目标作为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依据。2016年审核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一级目标1215个,二级目标9002个。二是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拓展绩效目标监控工作覆盖面,将绩效目标监控实施范围覆盖到全部省直单位,并建立根据绩效目标进行项目实施阶段性反馈的工作方法;按照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完善绩效监控工作流程,简化填报流程,精简填报内容;根据各单位反馈的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材料,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不断拓展绩效评价覆盖面。开展绩效自评,“十二五”期间实施绩效自评项目2000多个,2017年继续扩大范围,计划将所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增列入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绩效自评范围;做好重点评价,对接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预算管理改革重点领域,确定年度绩效管理重点和开展工作,2016年组织开展22类资金绩效评价,涉及金额约6000亿元;推进评价机制创新,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实现“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财政政策和财政管理”的横向覆盖,近年来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资金等进行了绩效评价,2016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四是逐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较差不再安排预算,2015年收回4项使用绩效较差的专项资金35.86亿元;建立报告反馈和报送制度,将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专题呈报省政府,为实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绩效参考,将评价结果反馈主管部门,落实部门绩效管理责任,并反馈人大、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将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并探索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建立绩效责任约束;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问责制度。
二、构建三大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构建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针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范围、方法、机制,制定《广东省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规程》等综合性管理制度;针对各类财政资金不同特点和绩效管理要求,制定《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专项办法;针对绩效管理不同层面的业务程序、工作规程、协调机制等,制定《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内部工作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业务规范。“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各级财政共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150多项。2017年,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订《广东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积极构建“一个办法+X个规程+X个细则”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构建科学的第三方管理体系。在工作方式上,实行第三方专家全程参与机制,除组织专门的第三方评价工作外,在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在工作程序上,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规范引入第三方工作程序,并规范第三方实施独立评价工作程序;在质量控制和监督考核上,建立第三方评价的监督和考核机制,考核评估结果与委托服务费用支付以及以后年度选取承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资格挂钩。三是构建完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在现行通用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各年度重点评价项目的不同特点和个性要求,在三级共性指标下分别研究设置具体、可量化的个性指标,确保评价正确导向和评价结果质量。另一方面,注意指标信息积累,向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收集绩效评价指标,进一步补充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套覆盖广泛、适用性强的指标体系。
三、完善两项要件,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
一是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在“金财工程”的总体框架下,创建涵盖专家评审、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综合支出绩效管理,以及评价指标和标准库、项目库、专家库、资料档案库在内的财政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预算绩效工作信息化管理。并着力升级完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和模块设置。二是建立专业的绩效管理机构和队伍。2004年广东省财政厅成立绩效评价处,在全国率先推进绩效评价改革,2016年更名为绩效管理处,职能范围扩展到预算绩效管理的各个领域;省级部门全覆盖,各省级部门均在内部固定了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并指定专人负责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市县财政系统整体推进,截至2016年底,全省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均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普遍成立了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科(股);专家队伍和第三方机构蓬勃发展,建立绩效评价专家库,入库专家1287人,建立省级第三方机构库,共有86家第三方机构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