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机制,部署今年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确保油气输送管道运行安全。二是面对施工旺季管道安全运行风险增大的问题,就做好全省管道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三是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安委会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17〕12号)工作要求。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张东峰同志主持,大连市发展改革委、中石油管道沈阳输油气分公司负责同志作了经验介绍发言,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房勇同志作了总结性讲话。
各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管道保护处(科)处(科)长,有管道保护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管道保护科科长,各有关管道企业负责人和委内有关处室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房勇同志就全省管道保护工作提出4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事关国家能源战略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我省是炼化大省,管道多、管线长,部分管线是上世纪70、80年代建设的老管线,管道本体和外部都存在隐患,不加强保护就容易发生事故。各市和相关企业必须增强对管道保护工作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春季各地农业生产开始启动,危及管道安全的问题开始出现,第三方施工危及管道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渐增大,必须加大管道保护工作力度,确保管道运行安全。
二是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各市、县(市、区)管道保护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定期督促检查管道企业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申请的审批职责。全省要认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完成情况“回头看”;加快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督促管道企业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风险评估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管道保护范围内乱建乱挖乱钻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管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管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管道地面标识管理制度,规范设置管道标识桩,警示牌,特别要加大高后果区等重点区域、地段管道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置密度。全面落实管道企业巡线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拓宽巡线视野,加大巡线频次。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风险评价,构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管道企业要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
四是强化工作机制。各市、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上,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切实强化管道保护执法能力建设。各管道企业要严格执行管道保护的制度和方案,明确管道保护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职责要求,管道企业领导要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明确工作重点,狠抓制度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