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亳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
一是注重财政引导,支持创新发展。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营改增改革和结构性减税政策,1-3月累计减免企业税费3.9亿元,全市小规模纳税人100%实现减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全面减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整合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拨付3000万元产业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改造升级。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出3.7亿元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服务主体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是注重城乡联动,支持协调发展。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亳州市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工作方案》,鼓励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市本级预算安排6850万元,支持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保持现有市区财政体制基本稳定,支出7.9亿元,促进县区产业融合,支持县区扶贫发展。
三是注重生态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市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推进城乡增绿工程建设。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市本级预算安排1亿元,继续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奖补;安排600万元,支持黄标车淘汰。大力发展生态产业,预算安排资金2850万元,促进旅游开发,支持文化旅游年活动。
四是注重激发活力,支持开放发展。落实促进外贸发展各项财政政策,市本级安排1823万元对进口机电等资源性材料设备给予奖励,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开拓国际市场给予补助,支持企业“走出去”。坚持引资与引智,大力支持招商引资,修改完善扶持办法,积极兑现奖补政策,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五是注重民生保障,支持共享发展。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431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到45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到50元。积极筹集扶贫资金,将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可统筹使用部分的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2017年1-3月全市民生支出75.4亿元,增长15.8%,占财政支出的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