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2017-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圳市财政委结合自身职责,从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深圳大气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市、区财政工作职责,制订工作方案。委党组书记、主任汤暑葵同志在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强调,2017年市、区财政要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大气质量,使市民增加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市财政委还专门制订了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提升大气质量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
二是全面保障2017年度大气质量提升经费。市本级财政2017年安排空气污染治理和质量提升资金80.72亿元,主要包括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气质量提升工作5.3亿元,安排新能源汽车更新购置补贴50亿元,船舶岸电和低硫油推广、电机效能提升及清洁生产0.85亿元,安排对纯电动车、混合动力公交车运营补贴13.2亿元等。
三是为大气质量提升经费提供中期财政保障。按照编制财政中期预算的要求,将大气质量提升经费编入市财政本级2017-2019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为未来三年的大气质量提升工作提供中期财政保障,确保中长期实施的项目资金,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四是统筹各类环保资金从多个方面支持大气质量提升工作开展。及时下达中央和省补助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资金使用方案,加大对VOC治理力度和加快三元催化器更换进度。合理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环保科研课题和奖励资金以及节能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分别从鼓励企业实施大气质量改善相关改造、加强科技研究、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等不同角度促进大气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