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切实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自治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结合自治区各地全面改薄总需求情况、在校生数、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各地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以及绩效管理等因素,4月初,自治区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正式启动,自治区财政厅安排下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控制数16.49亿元,用于81个县农村中小学的校舍及设施建设和设备及图书采购。
依照国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要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的原则,从保障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六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缓解择校矛盾、树立教育为民的政府形象,对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