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宝鸡市财政局多方筹措资金,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大力支持全市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工程。一是加大市级财政投入。累计安排各类扶贫资金16962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脱贫和易地扶贫移民搬迁的专项扶贫资金达到7710万元,较上年增长83.6%;安排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救助扶贫专项资金4607万元;安排教育扶贫专项资金4645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联合各县区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中省反应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困难,主动争取到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426万元(包括发展资金、易地移民搬迁资金、以工代赈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是拓宽金融扶贫渠道。市财政局与市扶贫办、财投公司共同研究制定了《宝鸡市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管理工作方案》,以“市带县”的模式,为五个扶贫攻坚片区县贫困村村组道路、环境综合治理等四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19.3亿元。
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宝鸡市财政局与扶贫办等部门沟通协商,依据各县区当年脱贫攻坚任务、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把市级财政安排的产业脱贫专项资金切块下达到县,项目资金计划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由县区根据脱贫攻坚任务、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等实际情况,统筹整合自主安排使用,在为县区整合涉农资金和实施精准扶贫创造条件的同时,也加快了支出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