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三农”投入增长。2016年,内江市争取上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10.43亿元,市本级安排财政支农资金1.1亿元,较2015年增长51.72%。
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8亿元,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财政投资收益扶贫、贫困村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实施,帮助128个贫困村和3.71万名贫困人口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生产增收。
持续改善农村民生事业。投入2.96亿元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2.82亿元支持粮食生产、万亩产业示范片建设和新型经营主体及标准化生产,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区“粮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投入0.67亿元落实退耕还林等政策,支持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等大规模绿化内江行动;投入0.78亿元支持推进30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兑付种粮农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85亿元。
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补”改“投”试点项目64个,使2.05万农民成为“股东”并享受资产收益。投入0.3亿元开展财政投资收益扶贫,为42个贫困村、0.64万名农村贫困人口建立了稳定增收渠道。投入0.94亿元在301个贫困村建立产业扶持基金,支持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增收。投入0.4亿元支持农业信贷担保能力建设,市级农业担保机构担保发生额实现20.06亿元,各县(区)农业担保机构全部建立并顺利运营。
提升资金监管实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组织开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资金项目的绩效考评6次,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5次,确保了财政支农资金的精准高效使用和科学规范管理。对市级农口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和专项检查,帮助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内江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内江再获2016年度全省财政支农工作绩效管理考核“优秀”等次,成为全省唯一连续八年获得“优秀”的市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