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财政局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优先支持的位置,在财政收入异常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了各项政策待遇足额落实,促进社会事业发展。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367.2亿元,增长9.9%,占全市支出的68.8%,高出全部支出增幅2.7个百分点。
社保待遇全面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800元。
城乡教育保障有力。教育领域累计支出105.6亿元,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均衡发展。
医药卫生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和计生领域累计支出59.9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480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广至16个县(市、区)33家医院,实现改革全覆盖;建立实施由医保、政府、医院三方共担的综合改革补偿机制。牵头制定《邯郸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为顺利启动14所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打下了基础;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付方式改革。
就业政策高效落实。筹集就业专项资金2.93亿元,用于培训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大学生创业补贴等支出。支持“全民创业,万众创新”,支付资金2439万元,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担保基金支出。提高企业吸纳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由300元增至500元;扩大享受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范围,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至2000元。
维护稳定投入加大。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下达政法经费11.47亿元,促进政法部门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升;分别投入1377、6209万元,支持“大巡逻、大防控”专项行动和“天网工程”建设,有力促进了“平安邯郸”建设。筹措4.28亿元彻底解决了13家破产企业急需的职工安置费用问题,推进国企改革,保证了社会稳定。
救灾和灾后重建得到有力保障。坚持把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倾全力保资金,通过紧急调拨市级资金、积极申报上级支援等渠道,共筹措和拨付资金101361.13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