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增进人民福祉。惠州市财政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全力打造民生财政,通过更科学的制度安排、更有效的资金投入,推动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共建更具幸福认同的惠民之州。
一是健全民生投入的财力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求,全力增进惠州民生福祉,凝聚起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强大社会合力。坚持将市级新增财力的75%、县级新增财力的60%以上投入民生,确保民生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稳定增长,2016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359.05亿元,同比增长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0.5%,创历史新高,走在全省前列。全力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强化资金保障,2016年全年累计拨付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84亿元,资金拨付进度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
二是继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率先在全省编制出台《惠州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设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承接基本公共服务职能,2016年安排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供给基本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和供给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积极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运营,2016年录入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共计39个,项目投资概算金额449亿元。探索组建城乡统筹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最基本、最核心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三是提升民生领域投入资金使用效益。随着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不断加强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选取了“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等23个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综合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7亿元,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述项目开展第三方评价,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分定级,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群众的发展获得感,建设更具幸福认同的惠民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