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元市在苍溪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用4年左右时间全面规范乡镇财政业务运行、财经纪律、机构队伍等三大方面,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乡镇财政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市县财政部门分别成立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安排部署,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把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体制,科学管理。市财政制定了全市开展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结合实际分别出台了翔实的工作方案。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乡镇财政资金因素分配法的指导意见》改进和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增强乡镇自主管理能力,逐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
三是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一并考核,建立了市、县、乡三级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