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宁区财政局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逐年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2016年,财政投入6438.60万元。其中,落实中央补助专项资金348.2万元,区级财力安排资金6090.4万元。2017年财政投入6735.75万元,同比增长4.62%。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268.1万元,区级财力安排资金6467.65万元。
同时,区财政从“强保障、保重点、抓管理”三个方面发力,助力本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快速推进。
一是千方百计强保障。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政府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在中央补助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基础上,区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本区居民社区预防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力度,2016年区预防保健服务经费达到85万元/万人。
二是坚定不移保重点。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不断扩大,目前涵盖重点传染病监测及预防、预防接种和疫苗不良反应处置、孕产妇及妇女健康、儿童系统保健等十四大类140项服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包括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退休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及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等项目。
三是全力以赴抓管理。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地方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引导资金使用部门制定并执行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零余额账户管理平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