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沂市财政局坚持工作管理创新,进一步夯实评审基础,狠抓“五突出”,努力提升财政评审服务能力。
一、突出“合”字,强化服务意识。局内部相关职能科室报送项目评审计划后,评审中心积极主动地与科室搞好沟通,充分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和有关情况,讲解评审的思路、程序和工作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对建设部门,实行项目评审一次性书面告知办法,减少资料催要程序,对限价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主材价格的编制、施工中的变更等进行主动沟通和衔接,争取充分支持。对评审中介机构,视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合理安排好评审时间,做好限期办结制。
二、突出“准”字,强化质量意识。遵循“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认真搞好全程评审。招标前期,对建设单位提报的预算书,严格进行三级审核,编制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合同审核中,重点抓住招标文件中关于结算条款等方面的约定,准确描述,避免歧义。施工过程中,切实抓好现场跟踪评审,及时准确搞好现场签证和变更认定工作,为后期的结算评审准备好基础资料。
三、突出“新”字,强化高效意识。面对以往项目评审中书面资料、报告过多,导致资料整理汇总占用时间居多、效率低下的实际情况,择优选取专业软件公司,开发建立项目评审管理信息化系统,打造财政评审与建设单位、评审中介机构的数据平台,实现评审管理的专业化、系统化、智能化、高效化,切实提高评审效率。
四、突出“严“字,强化廉政意识。出台和完善评审操作规程和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对评审中介机构,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实施职业操守考核和评审廉政纪律“十不准”监督卡制度,强化中介机构人员的廉政意识,防范评审风险。通过上述措施,形成内有监控,外有监督的良好廉政监管局面,全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廉洁勤政、工作高效的评审队伍。
五、突出“控”字,强化风险意识。以《山东省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管理办法》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适合我市评审质量管理的相应办法,建立和完善从“项目评审立项、评审过程监督、评审结论复核、评审信息反馈、评审人员纪律约束、评审档案整理”等一整套管理办法,提高风险防控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从制度上规范评审行为,控制评审风险;建立重大项目评审专家论证审议制、评审质量问责制、内部业务研讨会等制度,把好项目评审重要关口,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实现财政评审的“零失误、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