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组织开展了两轮涉钢企业专项清理整顿行动,通过组织基层排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执法、接受社会监督等有效措施,甄别确认了5家“地条钢”生产企业,移交核查两起“地条钢”企业举报线索。目前,已组织拆除了“地条钢”生产企业的中频炉冶炼设备,依法查处了群众举报的2处“地条钢”生产窝点。
5月15日-17日,由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钢铁工业协会等4部门和单位组成第三督查组对我区取缔“地条钢”产能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对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违规新增产能情况进行督查,对中卫市、银川市的5家“地条钢”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向我区反馈了督查意见。督查组认为我区基本落实了国家对取缔“地条钢”的各项政策要求,取缔“地条钢”产能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6月底前全面取缔“地条钢”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未发现违规新增产能现象。建议我区要加快 “地条钢”企业 “四个彻底”拆除工作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四个彻底”落实到位,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严防假借铸造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发挥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推进我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相关工作。一是尽快制定完善《自治区2017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严格按照“四个彻底”要求,督促各地方政府加快“地条钢”企业生产及配套设施拆除进度。对已拆除到位的,要组织验收。三是继续保持对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肃查处违规产能,依法推动过剩产能加快退出。确保2017年6月底前彻底取缔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等生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