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统计的债务数据不完整、不准确,逾期债务率高,乡镇存在违规发生新的政府性债务等问题,瑞金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和改进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一、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政府以“适度举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为原则,制定应对措施,健全债务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对市政府及其部门、所属单位的举债,在政府统筹安排下,实行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权责不清、规模失控、财政兜底的局面。二是探索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将政府的举债数量、举债项目、举债投向、举债效益纳入本级预算管理。依靠政府预算机制,规范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控制债务风险,便于接受同级人大审查与监督,避免举债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构建债务风险防范和预警管理等体系。财政部门运用债务负债率、债务偿债率、债务逾期率等指标,对比分析政府债务总体风险变化情况。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对政府性债务的偿还、管理和决策进行风险评估,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将债务的“借、用、还”等环节的指标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作为评价、考核、任用干部的一部分内容。
二、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入、审核等工作,确保债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一是准确上报数据。政府相关部门按月上报本部门政府性账内和账外债务的增减变动情况,并提供相关债务书面资料。二是严把审核关。财政部门根据上报的各种债务数据,认真审核和认定,实行网络化的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实时监控、反映政府实际产生的债务数据及使用和偿还情况,有助于科学决策和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确保债务数据的准确性。
三、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处理存量债务,降低逾期债务率。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和“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控制新增债务,化解历史债务。一是制定措施,齐抓共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格控制政府性负债建设行为,明确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单位为偿债的责任主体,其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为偿债监督行政责任人。加大财政、农业等部门对乡镇债务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把制止新债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际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制止新增债务。二是科学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市政府财政部门按计划从本级财力中安排足够的资金建立偿债准备金,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同时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财政收支、各职能部门提供的项目可行性方案,确定短期或中长期筹资方案、还款计划等,确保政府债务按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