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始终把社会救助工作放在民生工程的重要位置,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社会救助。2017年该市财政共安排22388.94万元,用于城乡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的兜底保障。
一是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以政策、对象、标准、管理“四项衔接”为重点,制定出台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是完成全市健康脱贫工作任务。修订出台《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救助对象范围,降低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比例,统一全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费用。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补助。实行医疗兜底保障,即实施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
三是将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低保。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修订出台合肥市低保工作操作规程,制定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低保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低保政策的覆盖面。
四是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总结“救急难”试点单位经验做法,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困难群众实行应救尽救。2017年,该市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通过主动发现救助和规范化管理,不断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等程序,加强档案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临时救助人均救助水平持续提升。
五是全面运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一步完善市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共享信息和功能应用,出台市级核对办法和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核对工作,全面开展低保、医疗救助等领域的核对业务,为精准救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