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部署,通城县坚持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不断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近11亿元,有力促进了精准扶贫、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绿色生态发展。
一是明确资金统筹范围。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到村到户到人的所有财政性资金;涉农项目及非农项目(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等)、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跨年度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等。2017年,计划统筹财政资金109764.17万元。其中,对接项目资金89764.17万元,统筹整合资金20000万元。
二是明确资金使用平台。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程、精准扶贫“15个出列重点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药姑山中医药产业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绿满通城、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医疗卫生、农村文化等社会事业、民政社会保障等到到户资金。对接项目资金89764.17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36398.92万元、民政兜底5403万元、教育培训1130万元、灾后恢复重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8568.18万元、绿满通城1518万元、农村电网改造26779.07万元、农村基础设施2575万元、农村医疗卫生825万元、农村文化等社会事业41万元、民政社会保障等到户资金6526万元。统筹整合资金200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5000万元、医疗救助1000万元、出列重点贫困村2000万元、美丽乡村20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3000万元、幕阜山绿色产业带3500万元、药姑山中医药产业带建设3500万元等方面。
三是明确资金审批程序。统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拨付时,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填写《通城县统筹资金拨付申请表》,经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统筹整合领导小组签批。到户到人的资金直接支付到“一卡通”,项目资金直接支付给劳务提供者或供应商。
四是明确资金监管机制。按照“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数据、谁使用资金、谁负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原则,明晰“统筹办”、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责任,对统筹使用资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确保统筹资金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