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没有专门的整合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方式各有侧重、部分涉农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等问题,瑞金市采取四项措施,改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一、成立整合协调领导小组。鉴于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涉及的部门较多,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涉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形成在同一项目区资金的统一、协调、互补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口管理的“统分”结合的工作联系制度,统筹安排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
二、强化整合机制。结合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以及重大举措,市里积极向省、赣州市对口部门对接,市整合协调领导小组根据省、赣州市下达资金总量,及时组织各乡镇和主管部门申报整合项目,由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行业部门备案。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由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分配的统一协调机制,根据各部门涉农资金数量,研究确定涉农资金的投放重点和分配方案,并在人代会通过预算后,将控制指标下达,便于乡镇人民政府尽早作出统筹安排。涉农部门对所管理的资金使用范围进行清理和研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部门的职责,加强不同渠道、不同种类资金的有机衔接,对于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也尽量切块下达。
三、强化源头整合。一是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整合。市级部门根据每年财政收入增量的一定比例将项目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并逐步加大对涉农整合项目的投入力度。二是在项目申报时进行整合。市级协调各乡镇村和有关部门对用途相近的涉农项目,在项目编报前,就听取各部门意见梳理整合,集中打包统一申报。三是在资金使用环节进行整合。继续以小型农田水利、现代农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综合开发、小康村建设等涉农专项资金为平台,把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投入,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四、强化跟踪问效。涉农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并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借资金整合之名平调、借用、挪用或转移涉农资金,对在资金整合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