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预算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从6月份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加强了对各地州市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督办考核力度,按月按旬对各地州市支出进度进行分析, 通过电话、内网邮箱、发函等形式提醒相关地州,做好支出预算执行工作,并按月对各地州市支出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按照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地州市提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支出责任考核,加快支出效率,加强跟踪督促与盯办工作机制,加大对所属县市的支出考核督促力度,不断夯实预算管理工作基础,提高支出进度的均衡性和持续性,确保按进度完成支出任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对地州市做好2017年度预算执行工作提出具体措施:6月份如还未完成支出任务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将对相关地州市财政局长进行约谈;连续两月仍未完成支出任务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将责成地州市局长作书面检查上报财政厅;连续三月未完成支出任务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情况抄送当地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