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73号)精神,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领导批示精神,许昌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
许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许昌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许财债〔2017〕17号),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各融资平台公司结合2017年3月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自查自纠情况,再开展一次融资担保行为的全面摸底排查。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融资平台公司要对涉及政府融资担保行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制度、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协议等逐项逐笔逐条审核,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违规注资等问题,对不符合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在2017年7月15日前限期全面纠正整改,确保不留风险隐患。
为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6月12日下午,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关于开展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会议,对当前的债务管理形势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精神进行了传达和部署,并对全市该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做好债务风险防控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市财政局梳理汇总了相关债务政策制度规定和财政部通报问责的相关案例,向与会单位进行了宣传和培训,为此次清理整改工作及今后加强和规范各级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了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