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下拨2017年第一批省级城镇化建设资金53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新生小城市试点、新型城镇化试点以及农村地区供暖试点。其中,对省级新生小城市、重点示范镇、特色小镇试点名单的,每镇分别给予15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补助。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生小城市试点、重点示范镇和特色小镇进行规划设计,产业园区和农村新兴社区公共配套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等。加大整合城建、交通、环保等各类补助资金,发挥“拳头效应”。对龙口市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给予1000万元补助。主要用于支持试点地区城镇道路、供热、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项目,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的项目建设,以及开展相关规划编修。对于农村地区供暖试点地区,给予500万元补助。
要求试点期间,试点镇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要实现冬季清洁供暖。至少选择5个有代表性的村庄征途开展冬季清洁供暖,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确保资金及时落地、发挥实效,相关部门将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对未能完成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的,将对补助资金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