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保护城镇企业职工利益,维护其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期,贵州专员办创新工作方法,联合省级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开展了城镇企业职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联动监管工作,利用“大数据”的聚、通、用,对跨部门的业务数据进行综合比对,发现了一些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死亡人员领取待遇等问题。我办及时反馈省级人社部门,联合联动督促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复核数据、组织整改,有效避免了财政的无效投入,追回了被冒领的社保基金。同时,省级人社部门从追回资金、强化问责、建立机制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加大监管成果利用,强化管理、狠抓政策执行,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排查,全面追回冒领资金。一是立即责成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多级联动,逐一复核。采取逐级复核、入户走访、生存认证等措施,对疑似人员信息逐条核实。二是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剔除错误冗余的垃圾信息,从省级层面推动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和使用规范。三是多措并举,发文要求各地加大追讨力度,及时追回被冒领的社保资金,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二、积极组织整改,严肃违法违规行为问责。一是进一步核清问题数据,对涉嫌虚报冒领的人员立即暂停发放,并要求金融机构冻结其个人领取待遇的银行账户。二是分清问题性质和责任,对个人虚报冒领的,除追回社保资金外,按照骗取金额的一定倍数予以罚款;对涉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它手段骗取社保资金且数额较大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加大查处力度和问责力度。三是健全内控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杜绝骗保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有效机制,提高养老基金管理水平。一是借助大数据平台,主动加强社会事务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人社、民政、公安和卫计等部门数据的比对,切实建起预防冒领待遇的数据铁笼。二是健全社保系统内部联动机制。利用“全民参保系统”,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跨险种及同险种内的数据比对,防止重复参保领取待遇情况的发生。三是完善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各市州现用系统向全省统一的五险合一系统的数据迁移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格式,统一统计口径,实现全省数据共享,提高数据精准度。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保观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不断增强参保人员及家属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意识,及时向杜保机构申报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况,减少延期结算等情况的发生。五是积极探索建立骗保人员黑名单制度。从机制上预防和治理骗保问题的反复发生,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