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9号)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包括行政职权增加、取消、修改等情形。近期,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给委内各处室,集中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
此次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各处室和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委权责清单所有职权进行梳理,提出本部门权责清单增加、取消、修改等调整情形,对涉及调整的行政职权填报《权责目录表》和《权责信息表》。同时,为保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明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对增加、取消行政职权或修改行政职权要素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委行政职权进行调整,规范权力运行和优化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