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财政局优化财源结构,做大财政总量,为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与此同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支持县域经济园区发展。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到2016年累计达到3亿元),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园区的基础设施,提高县域经济园区的承载能力和造血、辐射功能,带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二是支持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从2015年起整合专项资金1.85亿元,设立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做大做强,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金融、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支持县域加大招商引资。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3000万元(到2016年累计1.8亿),支持县区加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推介以及项目前期、项目落地后的政策性扶持等,吸引更多的外地优势产业落户县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四是激励奖励县域经济发展。从2010年起,每年安排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对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评比中争先进位的县区,按照奖励办法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予以配套奖励,鼓励县区做大县域经济实力,争先进位。截至目前,省市累计投入1020万元。
五是财税政策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从2012年起五年内对县区新增的产业化项目缴纳的各项税收市级分成部分据实列支补助各县区,用于支持县区做大做强产业化项目,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实力,到2016年市财政累计安排5581.18万元。
六是加大市对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增加市对县转移支付补助数额。到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对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规模达到1.3亿元,比2015年净增加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