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3日出席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并讲话。他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增进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考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
王岐山强调,要从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
以“四明确”保障机制完善。明确督查对象,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督查问责,各级单位及领导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明确督查内容,强化结果运用。灵活运用听、看、查等方法,力求真督实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督查提醒通知、整改通知、督查通报等,确保阶段性脱贫任务按期完成。明确问责情形,强化监督执纪。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的原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明确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工程建设、个人职责落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和单位,依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损害后果,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明确督查纪律,提升工作实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督查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督查工作情况要及时向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反馈。
以“三严格”落实监督执纪。严格驻村队员管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工作队员驻村情况、队员个人信息和结对帮扶公示情况等进行专项随机督查并进行通报曝光。严格扶贫资金使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分别进行驻式全面检查,对未认真履职造成精准扶贫措施不到位、扶贫资金滞留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严格脱贫实效督查。定期随机抽取下辖每个县、乡(镇、街道、园区)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和贫困户,进村入户核查脱贫成效。
(作者:李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