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建设和执法执勤用车标识化管理,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许昌市通过车辆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做到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和有效督车,确保了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加快推进执法执勤用车应实行平台化管理。对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应实行平台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等特殊需要的执法执勤车辆外,其他执法执勤车辆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统一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实现车辆调度、轨迹监控、费用结算和绩效管理全程信息化和自动化。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由各执法执勤部门整合建立,平台车辆实行统筹调度管理,确保一线执法执勤用车通过建立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统一保障,确保工作下得去、现场到得了。
二是加快推进执法执勤用车标识化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各级执法执勤部门加快落实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标识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特殊需要的车辆,其他车辆需全部喷涂本系统执法执勤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