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精神,自治区近日制定并出台了《广西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以期探索新时期广西城市转型升级模式,创新城市发展理念,完善城市治理举措。
根据《工作方案》,自治区将选取桂林市等部分城市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城市试点,在其他各市开展“城市双修”项目试点。从2017年起,在全区推动“城市双修”工作,着力修复城市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海岸等,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到2020年底,全区各市、县实现城市生态环境更优美、城市生活更便利的目标。
“城市双修”是中央和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重点工作。自治区财政高度重视并主动作为,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2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专项支持桂林市开展“城市双修”城市试点规划编制工作。2016年以来,桂林市组织实施了靖江王府片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街区改造提升项目等工程,有效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人居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桂林市的成绩也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2017年3月22日,桂林市被列为第二批全国“城市双修”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