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出台了《烟台市社会福利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统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渠道安排的救助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安排达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专项资金5900万元,全力“兜住”全市13万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二是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按照《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筹措福彩公益金500万元,加大对困难县市区的补助力度,确保两项补贴政策按要求落实到位。另外,安排资金417万元,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1000户,扶持就业扶贫基地10处;实施春苗阳光工程,对160名脑瘫、听障、智障、自闭症儿童孩子进行抢救性康复救助。
三是认真落实特殊群体保障政策。为加快民生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市级优抚安置等补助资金1.2亿元,及时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等提标政策;不断完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分级负担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并在规定时限内足额发放到位;保障5000多名困难企业及自谋职业军转干部的就业、养老、医疗保障等待遇。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及时预拨1000万元,足额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谐。
四是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安排福彩公益金6000多万元,采取“补、贴、奖”等组合政策,进一步巩固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快医养结合服务发展。五是实施民生综合保险。通过前期大量调研,研究制定了《烟台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灾减损中的重要作用,由政府出资为全体居民统一购买保险,对因自然灾害、火灾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和住房损失进行赔付。市级安排345万元支持民生综合保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