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经云南省政府同意,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了云南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了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绘制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提供了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
云南省拟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采取规范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标准核定机制、改革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支持方式、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和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等六项措施推动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自2019年起,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结合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综合物价、工资和福利支出、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项目所需支出。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照购买事项和预算编制要求,在既有预算安排中编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再按现行渠道向财政部门申报经费预算。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纳入事业单位预算统一核算,依法纳税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等政策,税后收入由事业单位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支配。
到2020年,云南省将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通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方式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促进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