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若干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达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效果。
一是细抓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将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从严控制预算支出,要求各预算单位实事求是编制部门预算,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进行充分细化,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开支”。
二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公务卡结算的基础上,对预算单位资金申报、审批、拨付进行严格把关,规定三公经费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严禁现金支付,提高三公经费的透明度。
三是借助监管平台实时监控。为达到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全程留痕、阳光运行”的目标,吉安县财政局将公务消费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抽调专人负责,严把报账审核关,严格按照“三票齐全,两个一致”(三票指POS机刷卡小票、税务发票、消费清单,两个一致指消费清单时间与POS机刷卡小票、税务发票时间一致)的要求审核把关,不符合的拒绝报账。一些不合规的票据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杜绝了弄虚作假情况发生,监管人员对每笔业务都要通过系统进行核查,特别是非备案商家消费,做到一事一核。
四是强化财务收支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预算单位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审查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上报数据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有无借公务接待之名吃喝玩乐等现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县纳入网络监管平台的预算单位287家、公务卡983张、公务车辆397辆、注册商家146户、单位内部食堂159家,累计监控全县三公经费支出3664笔,金额达807.74万元,同比减少425.25万元,降低34.49%。
(黄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