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放管服”总体部署,宝鸡市财政局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能,促进财政“放管服”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从严清理收费政策。认真整理归纳国家出台的清理和规范各项收费政策,及时转发市级部门和各县(区)执行。截止目前,宝鸡市先后清理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233项,政府性基金停征7项。其中,免征20项、针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取消102项、暂停36项、降低收费标准33项,每年为宝鸡市企业减轻负担1.89 亿元。同时,联合物价、工信、民政等部门,对涉企收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没有执行国家减免政策违规收取企业费用的或因政策衔接时间原因造成多收费的577万元,责令县(区)限时退还给企业。并通过媒体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及时查处,确保各项惠企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落实减税政策。2016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今年1—6月份,累计为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减轻税负3.07亿元,降低了企业税负,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扩大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落实房地产契税、营业税减免政策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补贴政策,支持房地产行业去库存。积极配合做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工作,让国有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及时提高更新《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解决过去限额偏低、管理过细、成本大、周期长等问题,既方便采购人,又促进在监管方式上实现抓大放小。首次赋予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权限,拟将变更采购方式审批权限下放县区。除政府采购法定审批事项外,把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等依法可以放开的事项彻底放到位,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积极性。
四是下放会计代理记账行政审批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方便县区财政部门就近监管。每年4月30日前,各县(区)财政局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情况以及机构年审等情况,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对县区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