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日照市财政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外经贸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制定出台《关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7年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切实落实好《意见》中各项政策,采取四项举措扶持我市外贸发展。2017年上半年,共落实各级财政资金2765.48万元。
一是加快实施“互联网+”。扶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B2B 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品牌”模式。大力培育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产业聚集区和公共海外仓,引导扶持农产品、钢铁、机械等出口企业设立海外仓库。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国外展会开拓传统线下市场,支持工业企业通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网上市场。对工业企业参加展会发生的展位费、特装费、大件参展产品运输费,按不超过的50%比例予以补助。
二是强化金融支持。推动各商业银行对有订单、有效益、资信好的企业提高授信额度,增加信贷规模。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发行各类融资债券、引进私募基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外贸进出口。2016年至2018年,在落实省财政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比例提高到50%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对我市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再给予20%的补贴,引导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有效规避出口收汇风险。
三是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按照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同步的要求,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审核工作,发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形成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公众参与的外商投资全程监管体系。
四是大力推动“开放活市”。积极促进经贸合作交流,为企业健康成长注入发展动力,培育新的增长点。2017年上半年拨付专项经费51.49万元,专项用于赴澳大利亚、菲律宾等经贸洽谈活动,确保中澳(日照)产业园投资说明会在澳大利亚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