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豫政〔2015〕68号)文件要求和我市养老改革进展情况,参照第一批养老改革模式,7月份市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开展。
市级财政于7月份调整完成5家市直财政全供机关事业单位下半年养老保险金单位缴费部分预算指标314万元,并拨付该预算单位用于缴费。为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在职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征缴工作,市财政积极更新了财政统发工资系统,从7月份开始为5家单位在职人员执行新工资,在工资系统中新增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两项内容,并由市财政国库支付局代扣后转入经办机构账户。截至日前,市直已完成434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我市财政将继续配合人事部门开展工作,陆续完成其他参保登记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发放、单位缴费资金下拨、个人养老金扣缴等事宜,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其他相关工作。